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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我曾在《华西都市报》上发表过一篇《女儿长发祭》的教育随笔,为捍卫女儿的长发呐喊。缘由是这样的——
从一出生开始,女儿的头发就浓密乌黑得让人羡慕。十四年来,她一直没有剪过短发,因为她的鹅蛋形脸根本就不适宜于短发。于是,辫子(双辫子或独辫子)就陪她度过了幼儿园和小学。进入初中,学校要求剪发,但因为她学舞蹈,而“剪发规定”对学舞蹈的孩子网开一面,所以她的秀发幸免于难。但是,再过半年,她即将读高中,我日渐恐慌。不是为她的升学考试,而是为她的长发——这次她的秀发绝对在劫难逃。
对要求女生剪长发的规定,我是坚决反对的。在我看来,孩子的长发与品德是没有关系的,与校风更没有关系。强行规定女生剪长发,不仅仅是对孩子的不尊重,更是对孩子权利的侵犯。
我的文章《女儿长发祭》发表后,立即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华西都市报》由此展开大讨论:“强令剪发该不该?”四川省教育厅机关报《教育导报》也转载了我的文章,也在全省范围内展开讨论。最后,讨论的结果是:有关学校取消了女生必须剪长发的规定。
那天回到家里,我兴奋地对女儿说:“你的长发不用剪了,爸爸掀起的‘护发运动’大获全胜!”
几年后,已经读高中的女儿的确感到每天梳长辫子实在是耽误宝贵的学习时间,于是便问我:“可不可以把长发剪了?”从我内心来说,当然还是喜欢女儿的长发,但我必须尊重女儿的选择。于是我说:“当然可以了,你有权支配自己的发式!”而且,假如——我说的是“假如”——那时有人强行女儿必须留长发而不准剪短发,我一样会写文章捍卫女儿的意愿。因为我写文章根本的目的,本来就不在乎头发的长短,而在于女儿的自由和权利是否得到尊重!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例子。其实,在中小学,学生的自由空间是相当狭小的。多年来,我们的孩子从幼儿园开始,接受得最多的教育是“不准”这样,“不准”那样!久而久之,孩子们已经不知道自己应该拥有哪些自由,因而也习惯了种种“不自由”。孩子既然没有被尊重过,他自然也不懂得尊重别人。
读了上面一则关于我女儿长发的故事,也许有的家长朋友会说:“难道学校的规定可以不遵守吗?你这样做,倒是尊重了女儿,可是你尊重没尊重老师呢?而且,这样会不会助长孩子不尊重老师的行为呢?”
如果真有家长朋友这样说,我只能说这是一种误解。
其实,对于学校不合理的规定,我从来都是这样的:坚持自己的不同看法,并通过合法渠道理智地提出建议;而在学校没有改变有关规定之前,我教育女儿一定要服从学校的规定。对于“女生不准留长发”的规定,如果不是因为当初学校对学舞蹈者“网开一面”,我也会叫女儿剪长发的。思想上保留不同意见,行动上服从学校规定,这就是我的态度。
孩子当然应该尊重老师,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孩子对老师的尊重,就不会有理想的教育。所以我们在对孩子谈到尊重的时候,首先应该是对学校老师的尊重。
作为班主任,我所遇到的绝大多数家长都很尊重我,因而在教育子女方面和我配合得很好。但我也遇到过个别这样的家长,喜欢一味地指责老师,甚至干涉老师的教育教学。比如,打电话给我,要求我撤换某个科任老师(其实,他不知道,我作为一个班主任哪有权力撤换科任老师呢);比如,要求我安排其孩子当班干部或不当干部(在我的班上,这同样不是我能做主的,而应该让全班同学投票决定);又比如,有的家长要我在安排学生座位的时候照顾他的孩子;再比如,有的家长对孩子说,你们老师这里讲错了那里也没有讲对,等等。
我在“做最好的家长”一书的序言中谈到一个观点:家长也是教育者。这是从家长所承担教育责任的意义上说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家长就可以任意干预学校教育。老师和家长都是教育者,在教育使命和人格尊严上都是平等的,但对孩子的成长而言,这两个教育者的作用程度不是完全等同的。毕竟,从教师职业专业化的角度看,老师在教育上显然比家长更专业更权威。不是说教师在处理任何一件教育难题方面都百分之百的正确,更不是说,家长的观点就一定不如老师。但是,从总体上说,教师的教育观念、教育经验、教育技巧,决定了相对于家长而言,他就是专家!
家长不但要充分尊重学校教育,尊重老师,更要教育孩子尊重老师!
女儿总的来说是很尊重她的老师的,但也有一次因为不尊重老师而和我发生冲突。那是进入高中后不久,因为对某一学科的新老师不太适应,女儿对那门功课学得也不是太顺利,因此回家在饭桌上便免不了要埋怨老师几句,说老师这也讲得不好那也讲得不好。我开始很耐心地对女儿说:“每一个老师都有自己的教学特点和风格,要让老师满足每一个学生的口味是不可能的,只能是学生去适应老师。”可是,女儿还是不服气,那几天几乎每天回来都要说这个老师的“不是”。我一下就火了,狠狠地批评了女儿,最后我说:“你这样的态度,不可能学好功课!记住,对老师的尊重是你学好功课的前提!”当时,女儿很不高兴,但第二天,她给我写了一封信,表示接受我的批评,尽可能适应老师的教学。过了一段时间,她果真适应了新老师,该科的学习成绩也慢慢提升了,回家后也没有什么对老师的埋怨了。
我是教语文的,而且还是语文特级教师,但我从来不干预女儿老师的语文教学。中小学12年,女儿也曾对个别语文老师的教学表示过不满,但我从来不自以为是地对她语文老师说三道四,我总是对女儿说:“无论怎样,你应该听老师的,因为老师这样安排教学总有老师的道理。”我真是这样认为的。我当然懂语文教学,但是我不懂女儿班上的教学实际,更不一定熟悉她所属年级当年的“高考(中考)行情”,而她的语文老师则是根据班上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当年的升学考试动态来设计的教学,在这一点上,我恰恰是外行,因此当然应该尊重她的语文老师。我对女儿的语文辅导——无论是经典阅读、诗文背诵还是作文指导,都是属于课外学习的辅导,而且绝不与老师的课内教学冲突,同时,也很少涉及她在学校的课内语文学习。所以,即使到了高三阶段,我也没有对她的语文复习指手划脚,我只是说:“听你唐老师的,绝对没错!唐老师研究今年的语文高考绝对比爸爸深透!”
这样一说,可能又有家长朋友会说:“你是在培养唯唯诺诺没有主见只知道绝对服从的小绵羊,而不是善于独立思考敢于质疑权威的创造者。”
不,行动上对人的尊重和精神上保持清醒的是非判断是不矛盾的。我也经常给女儿说,世界上没有完人,对于老师有时的错误需要宽容;尊重就包括了宽容别人。如果老师出现了知识上的讲解错误或你自己有比老师更好的解题思路,可以在课后有礼貌地和老师探讨商榷。事实上,女儿常常在作文中表现出一种不迷信权威(包括对家长的不迷信)独立思考的状态,但这并不妨碍她真诚地尊重老师。
作为同是教育者的家长,要积极地参与学校教育,但不要自以为是地干预老师的教学。所谓“积极地参与学校教育”,就是和老师保持密切地联系,随时向老师通报孩子的有关情况,同时也富于建设性地对学校教育提出各种建议。家长当然可以批评老师,这是家长不可剥夺的权利。但这种批评应该是通过合法渠道理性地表达,而不应该是当着孩子的面对老师指责甚至破口大骂。
有一次我得知我的一位学生家长,曾当着孩子的面极无教养地骂我班上一位年轻的科任老师。我十分气愤。第二天我找来家长沟通,先是听取了他对那位老师的意见(其实,就是因为老师严格管理了他的孩子他就不高兴),然后很真诚也很严肃地对他说:“你这样做,不但无助于老师改进教学,而且你当着孩子的面让老师受辱,老师今后在你孩子面前还会有教师应有的尊严与威信吗?这件事更严重的后果是,你给你的孩子做了一个非常不好的‘示范’,如果孩子也像你一样不尊重老师,后果将会是怎样的?”
决不当着孩子说老师的不是,也教育孩子不许和老师顶撞(我女儿从没有过这样的事),这是教育孩子尊重老师的底线。
不过,说到“尊重老师”,近年来还有另一种现象:那就是一些家长热衷于和老师拉私人关系。比如请吃饭呀(通常不是说“请吃饭”而是说“聚一聚”),或者利用节假日送各种礼品,等等。总之,老想“表示表示”。
作为教师,我非常理解家长们对老师的敬意是真诚的,同时我也清醒地知道,有的家长未必是真心愿意请客送礼,只是在目前的社会风气下,他们出于某种担心(“如果不送礼,老师会对我孩子好吗?”“别的家长都送,我如果不送,孩子会不会被老师另眼相看?”)不得已也违心地请客送礼。对此,我多次对家长说:“我希望我们的关系尽可能纯净一些,这样我工作起来更有一种心灵的自由。反之,如果家长们都争相请客送礼,我会有一种沉重的精神负担,在对你孩子进行教育时,在处理班级事务时,总会有各种顾虑,这恰恰不利于我的教育。”
我不敢保证绝对没有热衷于收受家长礼物的个别老师,但我坚信,我上面的说法绝对能够代表绝大多数教师的真实想法。常常有家长对我说:“交个朋友吧!”我说:“不,我觉得我们现在的关系不是朋友关系。我们现在是‘战略伙伴关系’——都是为你的孩子(我的学生)的未来进行教育,这种教育需要我们双方的精诚合作,这当然是‘战略伙伴’啦!要交朋友等你的孩子毕业以后我们再交吧!”
这也是我的真话。如果孩子毕业之后,家长还愿意和我交朋友,这样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呢——我有许多这样的家长朋友;反之,如果家长仅仅是在我教他孩子期间要和我“交朋友”,而一旦孩子毕业之后他便不再“交”我这个“朋友”了,这样的“朋友” 不过是充满商业气息的逐利之徒而已,不交也罢!
由于我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我从不主张给孩子的老师送礼,我也希望我和孩子的老师能够成为“君子之交”——事实上,我和女儿的老师也一直保持这种纯净的“君子之交”,我把对老师的所有敬意都记在心里,同时也将这份敬意化作与老师配合教育孩子的行动。但是,每当教师节来临之际,或新年前夕,我总会提醒女儿,别忘记给老师写一张贺卡,或打一个电话,在特别的时刻给老师特别的爱:“老师,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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