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安〔2010〕1号
宁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社会事业局,市属有关学校:
2010年寒假及春节将至,为认真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寒假和春节,预防和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2010〕2)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
寒假和春节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阶段,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搞好协调,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本地本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对策,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任务,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二、要认真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寒假和春节期间,绝大部分学生离校返乡,走亲访友,外出活动频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类学校在寒假前要利用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民间娱乐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吸取“1.31”长乐“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的教训,进一步明确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春节也是春运高峰,人、车流量大,要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学生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防止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开展家校配合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不让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青少年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要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去年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再次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锅炉房、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要切实做好假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寒假和春节期间,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校园巡逻和夜查,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和作案。要严格门卫管理,杜绝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各高校要确实掌握寒假、春节期间留校过节学生的活动情况,加强对留校过节学生的安全管理,各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关心他们的生活,掌握他们的去向,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做好节日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节假日期间,要确保通信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要做好强降温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近期,教育部、省教育厅、我局连续下发关于做好强降温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文件,请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一旦气象部门发生布红色预警信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本地本校安全工作和期末工作实际,作出停课或提前放假的决定。
宁德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寒假 安全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市安监局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