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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隆重庆祝201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宁教人〔2010〕63 号|ndsxd@qq.com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文件|http://www.ruangq.com
发布日期:2010-09-02 05:44:09 阅读:2978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2010年9月10日是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后的第一个教师节。组织好今年教师节活动,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开展特色鲜明、持久深入的教师节主题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动员和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而努力奋斗。
        教师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将召开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到市直学校和部分县(市、区)看望、慰问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代表、农村教师代表,组织2010年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代表赴榕参加全省表彰大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开展师德风采展示宣传活动,筛选一批全市师德先进典型,在报纸电视进行系列展示,编辑制作“园丁风采”系列片,营造浓厚的师德建设氛围;在《闽东日报》、《宁德晚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和宁德教育网宣传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集中宣传我市优秀教师代表的先进事迹,展现我市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的精神风貌;召开全市离退休教育工作者管理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隆重庆祝201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教师节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精心组织“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对广大教师提出的新期望新要求,进一步形成学习纲要、宣传纲要、贯彻落实纲要的浓厚氛围,把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二、大力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杰出人民教师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校园网、校报等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发动干部、师生、家长积极参与评选推荐,让广大教师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学习楷模、崇尚楷模的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杰出人民教师和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努力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要认真组织看望和慰问教师。教师节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做好统筹安排,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农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等,送去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四、要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倾听教师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落实绩效工资等各项政策,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实际困难,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五、庆祝教师节是教育界和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本着“隆重、热烈、简朴、务实”的原则,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创造性地组织好今年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开展庆祝活动要确保师生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庆祝教师节活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单位)组织教师节主题活动,以及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请及时报我局人事科。
                                                                  
 
                                                                                                                            宁德市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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