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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统一主题队日活动 暨八闽先锋大队命名授旗启动仪式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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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少办〔2011〕18号
各设区市团委、少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根据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第六次少代会精神,省少工委决定开展“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统一主题队日活动暨八闽先锋大队命名授旗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
二、活动地点
1、可选择在8位闽籍“双百人物”的纪念馆、纪念碑、烈士林园、名人故居、爱国教育基地以及先锋人物的母校等有纪念意义的场所,开展首批先锋大队命名授旗启动仪式。8位闽籍双百人物是:福州陈景润、福州闽侯县林祥谦,厦门陈嘉庚、林巧稚、钟南山,漳州李林、漳州东山县谷文昌,龙岩长汀县瞿秋白。
2、其他地市可从实际出发,以市、区、县为单位举行命名授旗仪式,如张高谦大队、英雄小八路大队等。
三、活动议程
1、出党团队旗;
2、唱队歌;
3、邀请老共产党员讲党史谈成就;
4、共青团员代表谈感受话成长;
5、少先队员代表谈体会表决心;
6、领导向先锋大队授旗;
7、全体队员宣誓(建议誓词:“我是***(先锋人物名字)先锋大队的少先队员,我决心:听党的话,向***学习,争当四好少年,争做八闽小先锋。”)
7、请领导讲话;
8、合唱“红领巾心向党”歌曲;
9、呼号、退旗。
四、先锋大队旗制作
1、可参照少先队大队旗尺寸制作,即长120厘米(包括白色旗裤10厘米)、高90厘米;旗杆高度约220厘米。
2、旗帜制作材料:可用红色布、绸、缎或其他质地的材料制作。
3、旗帜内容:星星火炬标识+“先锋人物”名字(用楷体)+“大队”字样(用宋体)。
4、旗帜采用统一模板,详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1、各地根据实际邀请上级团委领导、教育部门领导、驻地部队首长、解放军英模、“双百人物”亲属、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以及少先队员家长等参与活动。
2、对活动全程进行拍摄,制作成视频并通过QQ方式上传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3、活动结束后立即将活动开展情况(含文字和图片资料)上传至省少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fjssgw@163.com)及中国少年先锋队网(http://61.gqt.org.cn)“红领巾心向党”活动专题“七一重点活动”。网站将实时发布基层上传的信息和成果。各地上传的信息还将送中央媒体和队报队刊选登,同时作为考核各地工作的重要指标。
附件:先锋大队旗模板
联系人:郑百灵、陈丽慧
联系电话:0591-87522856
电子邮箱:fjssgw@163.com
QQ:75562988、364180446
福建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6月24日
先锋大队旗帜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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