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红领巾情结
内 部 明 电
关于开展宁德市
“少先队工作红旗大队”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落实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宁德市第二次少代会精神,实施“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基础建设,推进我市少先队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宁德市“少先队工作红旗大队”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表彰一批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数量
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按照《2008年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量化考评表》(见附件1)的具体标准,择优推报,具体申报名额不限。申报要兼顾农村、城区学校的比例,应有适当数量的中学少先队组织。
二、评选程序与表彰
1、本次评选申报均以大队为单位自行申报。2008年11月10日前,申报单位按《2008年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量化考评表》开展自评。
2、2008年11月20日前,由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联合对本县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初评分数在85分以上的申报单位,由各县(市、区)按得分高低推荐参评市级“少先队红旗大队”,并做好公示确认工作。
3、各县(市、区)团委学少部负责将最终推荐名单、公示确认函、《2008年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申报表》(见附件2)、创建汇报材料、《考评表》(一式三份)于2008年11月25日前,报团市委学少部(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联系人:郭雯,联系电话:13358471507,邮箱:guowen059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将根据申报材料,于08年11月底-12月,组织专家以检查验收、开展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推荐单位进行复核确认,择优表彰,荣誉有效期至2010年。
5、被评为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且担任该职务满二年以上的将授予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所在学校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且担任该校校长(副校长)职务满二年以上的将授予市级“星星火炬奖章”。
三、其他要求
红旗大队重在创建过程,请各县(市、区)要通过具体有效的组织,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加强对红旗大队创建工作的培训、指导与督查,并按照评选条件逐级评选,严格把关,真正把基础扎实、工作显著的基层少先队组织推报上来,进一步活跃全市少先队工作。
附件1:2008年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量化考评表
附件2:2008年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申报表
共青团宁德市委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少工委
2008年11月7日
附件1:
2008年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量化考评表
注:评估方法包括听汇报,查阅记录、照片,召开座谈,现场观摩,了解队员、辅导员,抽查中队等。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08年宁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申报表
年 月 日
|
版权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80210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