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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09年度“省优秀少先队活动金银铜牌奖”的通知
作者:少年部|ndsxd@qq.com 来源:辅导员在线|http://www.ruangq.com
发布日期:2009-02-17 22:15:44 阅读:2456次
关于评选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少先队活动金银铜牌奖”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为了进一步活跃我省中小学少先队工作,促进少先队事业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2009年继续开展“福建省优秀少先队活动金银铜牌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9年全省中小学少先队优秀的大、中队活动和县 (市、区)少工委组织的优秀少先队活动。
二、评选条件
l、活动要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及《雏鹰奖章实施细则》提出的要求,富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时代感较强,地方特色较为明显,传统活动有明显创新。
2、活动要围绕“学队章,比规范,争奖章,做主人”的主题,以注重、规范和强化少先队基础建设为重点,展示新时期我省青少年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激励广大少先队员继承和发扬少先队的光荣传统,增强光荣感和使命感。
3、活动能发挥队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面较广,在本地区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效果良好。
三、评选办法
一般采用投稿参评,即由活动指导者(或组织单位)以书面形式介绍活动过程和效果(2000字以内),加盖学校公章,并附上活动现场照片及活动视频,连同文字材料电子版报至各设区市少工委。
各设区市进行初评后,将初评结果及活动稿件上报至省少工委办公室。每个设区市限报送10-15篇。省少工委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和设区市以下少工委的投稿。
省少工委办公室将在稿件截止日期的两周后,对各设区市上报的活动稿件进行编号,并上传至“辅导员在线”网站(http://fdy.54ol.org)“省优活动”专栏,进行为期十五天的网络投票。之后,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活动稿件进行评选。网络投票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奖励形式
凡评上省优秀少先队活动金银铜牌奖的活动,主办单位将给活动指导者 (或组织单位)颁发获奖证书,作为获奖者(或单位)的工作业绩、晋升参考和少先队工作评估的依据之一。同时还将评选若干名活动优秀组织奖。
五、注意事项
1、活动稿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造假者,一律取消获奖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省一级少工委组织的有关评选活动。
2、参评稿件并非征文比赛,不要写成活动方案、表演剧本或经验总结、论文、简讯等。
3、活动指导者是指策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撰写稿件人员、校领导或少先队工作者(每项活动限报1—2名指导者)。
4、稿件应注明地区、校名、大队(中队)和活动指导者,有附上活动视频的稿件将优先考虑作为金奖和银奖的候选稿件。
5、各设区市推荐的参评稿件中农村少先队工作者撰写的稿件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6、各设区市在上报时,要包含以下材料:活动的文字稿及电子版、活动照片;加盖设区市少工委公章的初评等次;初评简要情况汇报(包括评委构成、评审过程综述、评审现场照片、评选小结等有关内容)。
7、上报截止时间至2009年7月15日。来稿应于截止日期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省少工委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邮编:350001,联系人:黄翎,联系电话:0591-8752285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ypx@sina.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少工委
 
2009年2月6日
 
主题词:少先队   活动     评奖   通知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09年2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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