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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09年度全省少儿思想教育工作论文的通知
作者:少年部|ndsxd@qq.com 来源:辅导员在线|http://www.ruangq.com
发布日期:2009-02-17 22:20:16 阅读:2290次
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省少年儿童思想教育工作论文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少学会,各青少年宫,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少先队组织建设,促进少年儿童思想教育工作理论研究,提升少年儿童思想教育水平,切实提高少年儿童工作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探索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我省少年儿童思想教育工作新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2009年继续开展全省少年儿童思想教育工作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能紧扣时代特点和少先队工作特色,反映少先队教育的规律,能对实践中所遇到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参评论文可为近几年来教育研究、活动创新等方面内容,包括少先队工作研究,少先队工作队伍、工作对象研究,少儿教育理论研究等三大类别。
二、论文撰写要求
1、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与研究,时代感较强。
2、论文提出和论述问题对我省少年儿童思想教育工作 改革、创新与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
3、论文题目凝练、明确; 论点正确,论据充实,论证有力,内容丰富。论文体裁可为理论文章、工作(活动)总结、调研报告等。
4、论文首页要有关键词及内容提要,论文要求字数5000字以下。
三、奖项设置
论文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若干名,并选编部分质量较高、具有参考价值的获奖论文,汇编成《福建省少年儿童思想教育论文集》,供全省广大少年儿童思想教育工作者借鉴参考。同时,设立组织奖,表彰组织工作出色、入选论文较多和质量较高的参评单位。
四、评选办法
1、论文申报评选可以个人名义或集体名义。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可以是一人或两人。以集体名义申报可以是各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少学会、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和课题组等。
2、各设区市少工委组织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及论文上报至省少工委办公室。每个设区市限报送10-15篇。省少工委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和设区市以下少工委的投稿。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
五、注意事项
1、已在全国级、省级以上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文章不再参评。
2、论文应来源于工作实践创新和思考,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各设区市推荐的论文中农村少先队工作者撰写的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4、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的姓名、学校和属地等相关信息。
5、各设区市少工委在上报时,要包含以下材料:论文文字稿(用A4纸打印,其中无作者的姓名、学校和属地等相关信息的10份,有作者的姓名、学校和属地等相关信息的2份)及电子版;加盖设区市少工委公章的初评等次;初评简要情况汇报(包括评委构成、评审过程综述、评审现场照片、评选小结等有关内容)。
6、上报截止时间至2009年7月15日。来稿应于截止日期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省少工委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邮编:350001,联系人:黄翎,联系电话:0591-8752285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ypx@sina.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少工委
 
2OO9年2月6日
 
 
主题词:少年儿童   思想教育   论文评选   通知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09年2月6日印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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