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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蕉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出台
作者:阮晓昕|ndsxd@qq.com 来源:宁德蕉城在线|http://www.ruangq.com
发布日期:2009-07-13 10:12:06 阅读:3294次

2009年蕉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出台

——农民工子女就读有去处

  宁德蕉城在线(阮晓昕)近日,记者获悉,为方便广大农民工和在我区务工人员子女读书难的问题,蕉城区教育局发文就200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提出了工作意见,规范我区各校秋季招生。7月8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蕉城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
  蕉城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9年小学招生仍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全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户籍关系在本区的六周岁学龄儿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其中,片区内适龄儿童就读附小、实验小学两所学校招生除儿童必须及龄(满6周岁)外,还需家长提供“两证”,即户口证和房产证。洪口水电站建设移民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子女确需到城区就读的,持房产证(或有效证明)和户口簿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统筹安排。
  适龄儿童非蕉城户籍,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适龄子女。
  2.在蕉城区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记者还从区教育局了解到,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到城区学校(附小、实小除外)就读的,应在2009年8月21至24日持户口簿、暂住证(或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现就业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并随带相关凭据如儿童离园册、租住在城区的租赁合同、水电费等材料到居住地对应片区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由各校验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于2009年8月25至26日进行测算,若某一所学校填报人数超过该学校所接纳人数时,在保证城区户籍及上述几种获准借读的适龄儿童入学情况下,将安排于2009年8月27至28日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城区小学最后招生人数,抽签余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可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学校就读。
  另外,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一律免试,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安排随班就读,或由教育局安排在特殊学校入学。城区适龄儿童户籍截止时间:2009年7月31日。
  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新规定的实施,既能缓解城区小学班生规模过大的压力,又能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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